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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鸡西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北、东分别与勃利县、七台河市相连,南和穆棱市、西与林口县毗邻,东、东南与俄罗斯交界。鸡西市是祖国太阳升起最早的地方,鸡西市空气清新,环境幽雅,因离海洋较近,受海洋气候的影响和调节,冬季温暖,夏季凉爽,有“北国春城”之美誉。旅游景点保持了原始自然风貌,是重归大自然进行冰雪旅游的理想之地,是黑龙江省旅游黄金线上的“东方明珠”。鸡西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以江河湖泊、森林湿地、近代战争遗址、现代观光农业,煤炭工业文化等构成了以自然生态为主体的特色旅游,集雄、奇、秀于一身。鸡西最具风韵的是拥有大界江、大界湖等特色生态旅游资源。素有“北国绿宝石”之称的中俄界湖总面积4380平方公里,兴凯湖烟波浩淼,气势磅礴,既有湖的风光姿,又有海的壮阔,让人产生似湖似海的遐想。鸡西是全国第二大矿区,曾创下年产3000万吨的最高记录,鸡西还是一个产粮基地,虎林市建成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绿都”、“完达山”、“珍宝岛”已成为全国驰名商标。鸡西的非金属矿藏也异常丰富。石墨产量居亚洲之首,年产7万多吨,硅线石最高年产量3000吨,黄金储量5万余吨。鸡西的农业开发潜力也很大,有可耕地1080万亩,草原140万亩,可垦荒原200万亩,宜鱼水面65万亩。市内有11个大型国营农场和两个林业局。年产粮食20亿公斤。有林业资源1765万亩,积蓄木材7025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