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北、东分别与勃利县、七台河市相连,南和穆棱市、西与林口县毗邻,东、东南与俄罗斯交界。鸡西市是祖国太阳升起最早的地方,鸡西市空气清新,环境幽雅,因离海洋较近,受海洋气候的影响和调节,冬季温暖,夏季凉爽,有“北国春城”之美誉。旅游景点保持了原始自然风貌,是重归大自然进行冰雪旅游的理想之地,是黑龙江省旅游黄金线上的“东方明珠”。鸡西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以江河湖泊、森林湿地、近代战争遗址、现代观光农业,煤炭工业文化等构成了以自然生态为主体的特色旅游,集雄、奇、秀于一身。鸡西最具风韵的是拥有大界江、大界湖等特色生态旅游资源。素有“北国绿宝石”之称的中俄界湖总面积4380平方公里,兴凯湖烟波浩淼,气势磅礴,既有湖的风光姿,又有海的壮阔,让人产生似湖似海的遐想。鸡西是全国第二大矿区,曾创下年产3000万吨的最高记录,鸡西还是一个产粮基地,虎林市建成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绿都”、“完达山”、“珍宝岛”已成为全国驰名商标。鸡西的非金属矿藏也异常丰富。石墨产量居亚洲之首,年产7万多吨,硅线石最高年产量3000吨,黄金储量5万余吨。鸡西的农业开发潜力也很大,有可耕地1080万亩,草原140万亩,可垦荒原200万亩,宜鱼水面65万亩。市内有11个大型国营农场和两个林业局。年产粮食20亿公斤。有林业资源1765万亩,积蓄木材7025万立方米。
鸡西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